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丨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之“就业见习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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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
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系列活动来啦
今天给大家带来第三课
“就业见习政策”
看过来看过来!
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24号)。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的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二、申请流程
(一)就业见习求职流程
1.登陆“秦云就业”小程序“首页”→点选“职位”→点选“就业见习”→“搜索”或浏览见习岗位信息→联系就业见习基地并达成就业见习意向,或直接点击“立即申请”,完成就业见习求职流程。 2.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浏览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联系就业见习基地并达成就业见习意向。 (二)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流程
同见习基地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并提交申请材料→见习基地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次月1日开始上岗见习。三、申请资料
(一)毕业年度在校生:
(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三)失业青年:
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四、补贴标准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5元/月/人;
(二)生活补贴1200元/月/人。
五、咨询电话
市人才服务中心:029-88360286转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