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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上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新闻中心 日期:2016-08-23 浏览量:37508次

各位2016级新生:

根据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市社保发〔201633号)文件要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中个人缴纳部分调整为90/年。因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市社保发〔201633号)文件发布较晚,我院在“2016年新生报到入学须知”中公布的保险费仍为原标准,现根据最新文件精神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调整为:90/年(三年共计270元),望广大2016级新生周知。

附件: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医保中心

                        2016年8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