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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新闻中心 日期:2015-04-14 浏览量:41506次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为落实学校2015年“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的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检查本学期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科学评价教学效果,检测学生知识及技能的掌握程度,为后继教学提供有效准确的科学依据,为使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各项工作能够准确地实施、顺利地进行,同时结合我院升本这一目标,现将有关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课程及复习时间

考试范围为本学期所学课程2015年4月24日之前所学全部内容,任课教师根据所授课程安排1—2学时的复习串讲。

二、具体考试时间、对象及考务相关工作

1、理论课考试时间:2015年4月27日—2015年4月30日,考试期间全院停课,理论课考试及实践课考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实践课考试时间:5月4日—5月15日,详见实践课考试安排。

3、考试对象: 2013级、2014级学生及2011级五年制高职、2012级五年制高职、2013级五年制高职、2014级五年制高职学生。

4、理论考试以闭卷笔试为主,除笔试以外的考试方式,需经教务处审批。考试实行单人单桌制,不实行院系交叉监考。

5、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务处下发的“考试安排日程表”完成各院考试安排工作,考试每天分4个场次进行,第一场8:00-9:30;第二场10:00-11:30;第三场14:00-15:30;第四场16:00-17:30。

6、请各二级学院在2015年4月20日前报送各院考试安排表(考试日程安排和监考安排),电子版本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本报送教务处。

三、试卷命题与审核

(一)试卷命题

1、试卷命题范围:本学期各课程2015年4月20日之前所学全部内容。

2、公共课及跨学院、跨专业的课程命题由教务处安排相关学院组织命题,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命题。

3、各门课程应按课程标准的要求拟定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适当的一套试题(卷),同时要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按100分命题。

4、命题试卷应按教务处统一试卷模板制作打印,如未按要求打印,教务处将不接收纸质版试卷。

5、要严把命题关。考试命题要符合高职教育基本要求。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也要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考核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6、命题要合理掌握深、广度,覆盖面要宽,要有代表性,要难易适度,考试成绩应大体呈正态分布,题型不少于5种,试卷要有足够的试题量,试题量不少于6页,不能使用曾经使用过的相同或相近试卷。

7、试卷上的课程名称必须与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教学任务课程名称相一致。

   (二)试卷审核

1、确保试卷命题质量。各学院要成立以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试卷命题组,负责审核本院所有试卷命题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对命题不规范的试卷及时督促教师进行整改。

2、命题老师按要求命题后将命题电子稿上交至二级学院,经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由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将所有命题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对命题的科目、参考班级、考核方式、考核时量、题型、总分等进行审核。

4、教务处审核后交主管教学校长审批。

5、试卷审核时间:电子档试卷上交时间:2015年4月17日。   

联系人:蒋慧杰        电话:85610801

四、试卷印刷及保密

期中考试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刷,确保印刷质量,杜绝错印,漏印。同时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

五、阅卷与评分要求

1、阅卷教师要严格按要求阅卷,认真地做好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成绩上报工作。

2、阅卷教师批阅试卷时对试卷整体情况进行预览,先试评3-5份后,按照试卷评阅要求进行。

3、各任课教师应该在考试完成后五日内上报成绩,经任课教师签名确认、二级学院审核后由教务秘书送教务处。成绩填报时请教师认真审核、仔细检查,认真核对缺考、缓考学生名单,防止漏报、错报。

4、各学院要成立以分管教学院长为阅卷质量检查组,负责对试卷评阅及整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试卷等考试相关材料请各学院按评估要求整理存档,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后两年。

六、组织领导及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将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考试领导、督查和巡视等管理工作,院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应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考试的全面工作,设置考务办公室,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考务管理、考场纪律、宣传教育等工作。

2、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各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考试有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遵纪守规、诚信考试的宣传,在校园内营造公平、公正、诚信考试的氛围。

3、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学校《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等考试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考试纪律和教师监考纪律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期中考试有序进行。

4、加强考场纪律管理。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应加大考场巡视力度,严处考试过程中的违规作弊行为,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进一步强化我校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

5、对不参加期中考试的学生将取消奖、助学金评选资格,同时不允许参加学院年度评优工作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对缺考严重的学生将根据《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加大处理力度。


                                                                                                2015年4月14日